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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11月1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孫令正)南海網記者11日從海口市美蘭區城管局獲悉,該局已在10日下達“海管法罰決書M2(2013)HD0039號”《行政處罰通知書》,責令海口市福安村海彤路延長線規劃路上大型仿古建築群業主14日前“自行拆除,如逾期不拆,將強制拆除”。
  據海口美蘭區城管局查明,當事人海南福安南農貿市場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2012年8月未取得《建設工程臨時規劃許可證》,在南至福安小學門口,北至夏威夷花園,南北向長約230米,東西向長約24米的規劃路土地上,建設2棟2層的臨時建築,建築面積約4500平方米。城管局認為,當事人此舉已經違反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於2013年11月14日前自行拆除該臨時建築;如逾期不拆除,將強制拆除”。
  美蘭城管認為,如該當事人對該處罰不服,在60天之內向海口市城管局申請行政覆議;對行政覆議結果不服,可以在接到覆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行政覆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  (原標題:海口城管責令大型仿古建築14日前自拆 逾期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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