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蔡岩紅
  6月是畢業季,也是就業季。超過700萬的高校畢業生又面臨創業就業的選擇。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文件,要求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副司長譚珩昨日在中國政府網和中國青年網聯合舉辦的在線訪談上,解讀了促進創業就業稅收政策的亮點。
  亮點一,不論做實業,還是做服務業,稅收政策都支持。叢明解釋稱,過去政策對創業就業的優惠有“除外”規定,比如,從事建築業、娛樂業等行業是排除在外的,新的政策取消了這些行業限制,所有個體工商戶、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等都可以享受稅收優惠。這就拆除了政策“籬笆”,實現了稅收公平。
  亮點二,不論是困難群體,還是大學生就業,稅收政策都鼓勵。與原來的政策明顯不同的是,新政策消除了就業領域的身份限制,企業吸納政策把原來規定的下崗失業人員等四類群體統一為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包括畢業大學生在內的所有登記失業人員。
  亮點三,稅收優惠在定額基礎上增加了浮動比例,優惠力度更大了。原來就業稅收政策規定,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每戶每年是8000元的稅收減免,沒有浮動。現在是8000元的稅收減免額,各省可以上浮20%,並且一般都上浮20%,也就是9600元。另外就是企業吸納人員原來每年每人4000元的定額減免的浮動也由原來上下浮動20%提高至上浮30%,最高達5200元。
  亮點四,稅收優惠過去事前審批,現在事後備案,操作變簡單了。原有的政策規定,稅務機關審批後認定符合條件才可以享受優惠。新政策把權利還給納稅人,納稅人覺得自己符合文件規定的條件就可以自動享受這個政策,不用到稅務機關審批,納稅人享受政策後的當月持有關的材料、資料到稅務機關備案就可以。
  法制網北京6月24日訊  (原標題:稅總解讀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四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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